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3〕10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交通運輸廳(局、委)、國資委、能源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
爲加快綠色低碳先進適用技術示範應用,在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過程中鍛造新的産業競爭優勢,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制定了《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23年首批示範項目申報工作同步啓動,按照優中選優、甯缺毋濫的原則,各地區報送數量不超過10個。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做好示範項目組織和申報工作,中央企業示範項目由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彙總推薦,項目申報表、彙總表請于2023年10月8日前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國務院國資委
國家能源局
中國民航局
2023年8月4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结合相关领域规划与政策文件,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通過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布局一批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減汙降碳協同、示範效應明顯的項目(以下簡稱示範項目),加快占領全球綠色低碳技術和産業高地,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綠色動能。——創新驅動、示範引領。聚焦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前沿,以技術基本成熟但尚未商業化推廣的先進適用技術爲重點,通過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推廣,促進綠色低碳産業發展。——目標導向、突出重點。圍繞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確定的目標任務,以能源、工業、建築、交通等領域爲重點,布局建設一批示範項目,全鏈條推進源頭減碳、過程降碳、末端固碳先進適用技術示範應用。——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相結合,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強化政策引導,完善激勵機制,鼓勵各類企業積極參與綠色低碳領域創新與投資,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統籌部署、改革創新。加強部門和地方聯動,綜合運用投資、財政、金融等方式支持示範項目建設,協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創新,探索形成有利于綠色低碳新産業新業態發展的商業模式和政策環境。到2025年,通過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一批示範項目落地實施,一批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成果轉化應用,若幹有利于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的支持政策、商業模式和監管機制逐步完善,爲重點領域降碳探索有效路徑。到2030年,通過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帶動引領,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研發、示範、推廣模式基本成熟,相關支持政策、商業模式、監管機制更加健全,綠色低碳技術和産業國際競爭優勢進一步加強,爲實現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1.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项目。包括高效智能光伏组件、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超薄硅片等先进光伏产品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高效大容量风电、高效低速风电、深远:I戏绲缡痉,生物天然气示范,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及综合利用、大容量高效地热能发电及干热岩发电示范,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先进核能发电与核能综合利用示范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职责分工负责)2.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包括清洁高效煤电与新能源发电综合调节、煤电机组快速启停及深度调峰、大型燃气机组国产化及灵活调峰、大型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和低碳燃料掺烧发电、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和利用、油气管网节能降碳、低碳(近零碳)油气田示范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绿氢减碳示范项目。包括低成本(离网、可中断负荷)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先进安全低成本氢储存、运输装备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氢燃料电池研发制造与规模化示范应用,纯烧、掺烧氢气燃气轮机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氢电耦合示范应用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國務院國資委按职责分工负责)5.工业领域示范项目。包括低碳零碳钢铁冶炼示范、有色金属冶炼集成创新与流程优化,先进低碳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绿色生物化工示范,可再生能源与石化化工生产系统耦合,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降碳、“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绿色(零碳、近零碳)数据中心、“海底数据中心+海洋清洁能源”示范等。工业领域示范项目能效水平应不低于行业标杆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建筑领域示范项目。包括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先进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公共基础设施近零碳排放改造示范、供热计量改造示范,高效热泵研发制造与示范应用,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先进生物基建材等低碳零碳新型建材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等。(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交通领域示范项目。包括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示范,现代公路养护工程绿色化示范,低碳(近零碳)机场、港口码头、港区建设示范,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快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机场、物流园区集疏运方式绿色化改造,港口集疏运结构调整示范,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高性能电动载运装备应用推广示范,绿色智能船舶、新能源航空器示范应用,空管新技术和程序研发应用,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生物天然气、可再生合成燃料以及可持续航空燃料、低碳船用燃料研发生产供应等。(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民航局、國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减污降碳协同示范项目。包括“废钢资源回收+短流程炼钢”、废铝资源同级利用示范,高炉废渣、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再生替代原材料研发生产与示范应用,退役光伏组件、风机叶片、动力电池等新型废弃物高水平循环利用示范等。(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按职责分工负责)9.低碳(近零碳)产业园区示范项目。系统运用非化石能源开发、综合能源系统和智慧微网建设、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工艺流程再造、产业间物质流循环耦合、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多种方式,实现产业园区深度减排,建设绿色低碳产业园区。(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0.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以石化、煤化工、煤电、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开采等行业为重点,选择产业集聚度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建设若干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项目。对于石化、煤化工、石油开采行业,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50万吨,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二氧化碳输送管道;对于煤电、钢铁、有色、建材行业,项目年捕集利用与封存量不低于10万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态环境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项目。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型溶剂或材料,实现低浓度二氧化碳高效低成本捕集的先进技术示范项目。(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2.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项目。包括二氧化碳制备合成气、甲醇等液体燃料、聚合物材料等化学利用,二氧化碳人工生物转化,二氧化碳矿化固定等。(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一)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支持。对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示范项目,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各地区应通过预算内投资及其他财政资金渠道,加大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強金融稅收政策支持。积极发挥碳减排支持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示范工程融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强气候投融资等綠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产品对示范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促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落实好有利于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強資源環境要素保障。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合理测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将碳减排效果作为节能审查的重点考量因素。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鼓励地方探索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方式保障用地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一)項目組織。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紮實推進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建設。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參照本方案分工,加強對相關企業和研究機構的指導和支持,組織一批符合方向要求、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前期工作紮實、引領效應明顯的項目。各地區發展改革委要建立本地區綠色低碳先進技術項目儲備庫,將行業主管部門認可並推薦的項目擇優納入儲備庫,引導項目實施主體紮實做好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及用地預審、節能審查、環境影響評價等各項前期工作。(二)項目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按年度向各地区和中央企业征集示范项目。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年度征集通知要求,以本地区储备项目为基础组织开展申报,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报送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申报表、汇总表。中央企业示范项目由國務院國資委负责汇总推荐。(三)項目遴選推介。國家發展改革委汇总各地区及中央企业示范项目推荐清单后,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项目推送至各有关部门进行初审,确保项目符合重点方向要求。在初审基础上,國家發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并将第三方评审结果交由有关部门复核,根据部门复核意见确定结果。國家發展改革委将示范项目清单推送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作为落实各类支持政策的依据。(四)項目管理。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示范项目的日常监管,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技术减碳效果等,对于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更新、调整、退出的相关建议。國家發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各地区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检查,建立示范项目退出机制,并依法依规追究弄虚作假企业的责任。(五)經驗推廣。各地区要及时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对于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支持政策举措,在本地区加大推广力度,并将有关经验报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于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适时将有关技术和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等,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复制推广。